開曼群島稅務信息管理局已公佈了提交經濟實質法報告的時間表,這些時間表將於2019年1月1日生效。所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都需要提交經濟實質報告,並通過稅務信息管理局總登記處進行登記。 登記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5日。
至於申報期限,則依公司設立時間點而異,因此滿足實質經濟要件的起算時間點也有所差異,其中 2019 年前設立的公司,有半年的法規緩衝期,因此滿足實質經濟要件的起算點可延後到今年 7 月 1 日起算;如果是 2019 年成立者,就要從開始進行相關申報活動起始日,就要滿足實質經濟要件。至於申報日期,則必須在年度財務年度結束日後的 12 個月後,舉例來說,某公司財務年度在今年 12 月 31 日結束,則必須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進行申報。
註:經濟實質法目的是釐清哪些開曼公司執行哪些活動應該要進行申報、如何申報,以及應具備哪些經濟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