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法國總統提議延後一年實施OECD/G20全球最低稅負制度(GLoBE)。
2021年12月制定的GLoBE規則,將針對大型跨國企業實施15%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同時設定其他措施以確保這些公司於擁有客戶群但無常設機構的國家繳納當地稅款。這將包括兩個密切關聯的原則:所得涵蓋原則(IIR)和訂低稅率所得原則(UTPR)。歐盟將以指令方式實施這些原定將在2023年一月的規則。但英國麥克法蘭斯律師事務所律師Bezhan Salehy表示,當中有成員國對於細節和時間點有不同意見。愛沙尼亞、馬爾他、波蘭和瑞典儘管早前已同意經合組織協議(OECD),將其被視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包容性框架成員,仍提出了一些擔憂。
為此,歐洲理事會提出折衷文本,包括對指令的一些修改,特別是延期12個月的建議。這代表歐盟國家期望在2023年12月31日實施IIR納稅年度,而非2023年1月1日,UTPR的部分則是2024年12月之後。
進一步的改變為引入部分成員國可決定延後應用該指令至自2025年12月3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前提是如該成員國家有不多於十個集團總部在其管轄區且被列入指令範圍內。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表示,這個暫時性的延遲機制顯然是為了解決愛沙尼亞提出的擔憂,因其需要更多時間來重建國內稅務系統,目前該制度針對公司分配利潤時徵稅而非應計時徵稅。但是,需要權衡的是,其他成員國將在一年前,即2024年將UTPR應用於位於選舉管轄區的公司。
歐洲經濟暨財政事務理事會會議(ECOFIN)於2022年3月15日會面,這些讓步仍不足以達成共識。Salehy表示必須要意見一致才能進行指令,所以歐洲理事會期望能在下一次的2022年4月5日歐盟財政部長會議中取到共識。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指出,「重點在於法國會不會做出更進一步的妥協,以達到意見一致,方能進行指令。」
同時間,OECD/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已釋出期待已久的評論旨在促進一個一致和常見的GloBE規則解釋,伴隨支柱二細節法規架構詳細的技術指導。
持份者被邀請就以下發表意見: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指出,現任規範依然存在著未解決的根本問題,像是GLoBE規則如何與美國全球無形資產低稅所得管理體制共存。律師事務所表示:「經合組織未能提出任何討論提案,這可能表明包容性框架內對於什麼可以接受存在相當大的意見分歧。」
經合組織文件的意見邀請將在2022年4月11日結束。
原新聞出處:【STEP 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