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些投資大陸的案例,有些客戶對於投資架構有一些困惑,認為現在似乎已經不適合用境外公司去投資大陸,以下結合兩岸的稅負綜合比較,提供給各位參考。
台商前進大陸投資設立公司,一般投資架構有三種:
一、以台籍自然人身份直接投資;
二、以台灣公司作為母公司投資;
三、透過一層或多層境外公司來間接投資。
投資架構 | 大陸公司盈餘分配所得稅率 | 轉讓大陸公司股權所得稅率 | 台灣所得稅率 | 合併最高稅率 |
一、個人直接投資 | 0% / 20% | 20% | 併入台灣綜合所得適用累進稅率,最高40% | 40% |
二、透過台灣公司投資 | 10% | 10% | 1. 台灣公司繳20%企業所得稅 2. 個人取得台灣公司股利所得適用累進稅率或分離課稅28% |
42.4% |
三、新設一層或多層境外公司投資 | 5% / 10% | 10% | 屬海外所得,稅率20% (可適用每年台幣670萬免稅額度) | 28% |
所以綜合分析稅負,台商還是應該透過境外公司來間接投資大陸整體稅負最低,且境外公司對於發行無表決權的特別股等股權相關規定較為彈性,有利於後續家族傳承的規劃安排。
因應國際反避稅潮流及現代大數據系統的建置,各種金融資訊越來越透明,查稅手段也越來越進步,建議投資架構還是要找專業的會計師及早規劃或調整,以合規降低稅負,俾能因應時代潮流發展永續傳承。
在中國投資,架構規劃上需要特別留意相關稅務規定,以台籍自然人、台籍公司或境外公司的身份投資,都會有不同的稅賦比例。由於現在全球稅負制即將落實,且兩岸間無稅收協定,有優惠協定的境外公司是更為推薦的選擇,在家族企業傳承上,也能利用彈性特質妥善規劃,減低稅負的同時也能兼顧財富傳承的需求。
現今金融數據掌握容易,各種金融資訊越發透明,如果您有中國投資、租稅規劃、資產傳承等問題,請洽浩富集團中國部門會計師。
原新聞出處:【KSP 2022/03/24|黃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