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正在就擬議的法案進行諮詢,該立法草案將增強澳洲稅務局的權力。
此次議事審查四項獨立提案,旨在革新促進者處罰制度、增強監管機構的權力、將吹哨人保護(舉報人保護)涵蓋到揭露稅務從業人員不當行為與取消稅務保密法的限制。
關於推廣者處罰制度,提案將透過《2023 年財政部法修正案(協商議案)法案:普華永道答覆-促進者處罰法改革》來修訂《1953 年稅務管理法》。
具體而言,處罰制度將擴大到適用於所有澳洲稅務局裁定(公開、非公開與口頭)。現行制度並不禁止推廣者使用各類裁定來誤導客戶,進而使其相信稅收計畫符合澳洲稅務局產品裁決,無論計劃是否實施,這些條款都將適用。
政府還建議擴大「推廣者」的定義,以涵蓋透過稅收剝削計劃的營銷或發展而獲得利益的實體。
銘德律師事務所解釋道:「這項變更旨在擴大『推廣者』的定義,用以涵蓋推廣者藉由推廣計劃獲得不明顯、無形或隱蔽的利益的情況。」
該法案將加重對不合規法人機構的處罰。目前,該處罰金額為25,000個處罰單位(目前為780萬澳元)。
根據該法案,最高處罰將增加至 50,000個處罰單位(目前為1560萬澳元),即因該計劃直接或間接獲得「利益」的三倍或該公司在從事不合規行為之前最近一期會計年度總營業額10%。
此外,它將啟動民事處罰程序的時效期限從四年延長至六年。
此商討會開放評論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4日。
原新聞出處:【銘德律師事務所 202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