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於 2023 年 1 月推出的「海外被動所得稅制度」已進一步修訂,以符合歐盟規定。該新制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將境外處分收益的範圍擴大涵蓋所有類型之財產,而不僅限於出售實體股權所產生的處分收益。然而,某些類型之集團內部境內股權處分收益視為免稅資本利得;相關經濟實質、參與和關聯的現有例外規定仍維持不變,同樣適用於不同類型之處分收益。
原新聞出處:【EY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