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為離岸、居民和特級投資基金提供的三項稅收獎勵計劃原定於2024年底到期,現已延長五年,至2029年12月31日截止。
符合資格之基金,除了在新加坡的永久常設機構以外,仍可享有針對非居民人士支付利息和其他款項的免預扣税。
自2025年1月1日起,居民基金稅收獎勵計劃也將擴展至在新加坡註冊的透明納稅有限合夥企業,預計包含以新加坡有限合夥企業架構設立的連結基金和平行基金。
原新聞出處:【withersworldwide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