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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國際租稅】

西班牙《逃避納稅防治法》延展「非合作管轄區」名單

西班牙《逃避納稅防治法》於7月10日起正式生效,此法修訂了許多法規,影響到西班牙公司與個人稅制度的幾乎所有面向,牽涉範圍極廣。

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非合作管轄區」名單正在不斷延伸,超出了現有的歐盟和經合組織名單。根據財政部命令,任何被認為具有有害稅制的國家或地區都可能包含在內,即使他們與西班牙有簽訂雙重徵稅協定。任何公司稅率較低或免收的國家,或促進境外實體旨在分配不反映該國真實經濟活動的利潤,都會被列入。

受控外國公司(CFC)法則的範圍正在擴大,以包含設立於低稅率國家的公司所獲得的所得。新法還取消了控股公司的豁免權,即持有外國子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公司,如果有資源來管理股份且不符合單純的資產持有人的資格,則不受CFC法則的約束。因此,如果滿足所有其他相關要求,外國控股公司因股份轉讓而獲得股息和資本收益可能就屬於CFC法則的範圍。根據Baker McKenzie律師事務所表示,此延伸現在也適用於個人,因此歐盟以外擁有控股公司通常都會受到懲罰。

新法還包括修正個人所得稅、贈與和遺產稅(IHT)、財富稅、財產稅和加密貨幣報告等的技術措施。西班牙實體或在西班牙設有辦事處的外國實體如果提供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服務,將需要向稅務機關通報加密貨幣的所有者、受益人或授權經紀人以及其進行的交易。

贈與和遺產稅目的的資產估價制度也在修訂中,以地籍總局(財政部的財產登記管理機構)提供的新參考值作為該資產最可能的出售價值。Baker McKenzie事務所表示,這種新估價方式也對轉讓稅、印花稅和財富產生了直接的影響。


原新聞出處:【STEP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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