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政府正刊載其最近所提交之《2018年的商業個體(實體規定)法案》的緊急修正案;該法案要求巴哈馬的居民企業,在其司法管轄區內,要有充分的實體存在,以符合歐盟行為準則小組(營業稅)的要求。
而此最後一刻的變更,普遍認為主要是與第8節的內容有關,內容是同意減少對純控股公司的實體規定要求。
歐盟預計在本月或下個月,更新其「非合作司法管轄區域」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