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達政府已修訂其於2018年底通過的《2018年經濟實體法》,去實行歐盟對經濟實體的規定。
該法對「相關聯實體」的定義,現已顯著地擴大涵蓋範圍,到控股公司和智慧財產權(IP)實體,並闡述其產生核心所得之經濟活動;而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的經濟實體規定,也包涵「高風險的智慧財產權活動」。
康德明(Conyers Dill & Pearman)律師事務所表示,該法將在某些情況下,要求現有的商業模式去做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