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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國際租稅】

稅務協議:印度和中國加強了反濫用避稅措施條約

印度和中國修改其雙重稅收協定(DTA),以增加OECD的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計劃中的各種措施,特別是防止條約中的協定競購。它除了涵蓋外國及外商投資企業也含蓋了所有中國個人和企業所得稅。「常設機構」的定義,也被重新解讀以免混淆機構是否應遵守D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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