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里西斯政府已於2019年初開始實施部分免稅制度的實質要求,被認為是取代外國人稅收抵免制度。該法規確定了在模里西斯的外國公司享有3%的優惠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優惠稅率僅適用於在模里西斯當地從事積極核心收入創造活動的外國公司,並聘請足夠且適任之當地員工,並承擔相關活動費用,等所有可證明實質營運活動文件。
備註:CIGA是指經濟實質法引入了一個新的概念,即「可獲得核心收入之活動」(core income generating acti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