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洗錢防制與打擊恐怖主義策略法條2020-23,旨在應對近年來國際組織間與管轄區發生的缺失。
根據賽席爾中央銀行在2018年調查的國際風險評估報告指出,管轄區主要的挑戰之一,在於沒有要求稽核國際商業公司的帳戶。再者,也允許公司在賽席爾以外的地區保存會計紀錄,意即沒有要求公司在註銷清算的時候,向註冊代理人或監管機關申報。
在2019年,OECD在賽席爾的同行評審報告當中指出,因為稅務資訊的交換顯示的要求,讓賽席爾國家反洗錢與打擊金融恐怖主義調查委員會(NAC)開始警惕。
此事件突顯了為求符合全球規範,修改或草擬新的法條的急迫性。因此,一系列針對改革的議案也因應而生。這些包含要求所有的企業,以及所有的法律安排必需要保存合宜的會計紀錄,受益人必須要符合國際標準的定義,並且加強對國外第三地企業索取資料的要求:會計紀錄在企業清算後,至少需要保存五年。另外,也有意見提出,違法者應受到嚴懲。
今年三月發布之《2020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法案》和《2020受益關係法案》現在皆已生效。
《2020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法案》使得重要金融機構和強制框架的建立;而《2020受益關係法案》則是確保除了法人和合法交易之受益所有人之資訊是會被認證,此法案也延伸至家庭以及信託、金融協會、基金會和註冊在賽席爾之跨國公司。
法案包含了規定建立最新之受益人登記冊以及在賽席爾設立受保護和中心化之受益人資料庫。
然而這法案是需要逐步完善;外交部長莫里斯‧盧斯托-拉藍內表示其餘立法的部分還需要三年的時間才能完成。
拉藍內繼續說到,「若我們要想成功,政府和私營企業,包括銀行、會計師、房屋仲介、賭場營運者和其他單位都需要盡其責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