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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境外公司】

模里西斯境外公司倒計時,台商要怎麼做?

引文:

7月1日起台商過去設立的模里西斯GBL 2公司將失效,可能給台商帶來稅務、銀行帳戶、業務和上市四大風險。

台商過去設立的模里西斯公司,都是所謂的GBL 2公司,用途和BVI、薩摩亞等境外公司相同,都是用在投資大陸或在台灣的銀行開立OBU帳戶,及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開立海外帳戶,這類第三地的免稅天堂公司,是台商過去投資、交易模式、資金調度中很重要的要素,但台商必須小心,依模里西斯政府規定,到了今年7月1日起,這些用來作為紙上公司的模里西斯公司將喪失法律地位,當然,以模里西斯公司開立的銀行帳戶,和所建立起的投資架構也將失效。

模里西斯官方決定放棄GBL 2公司用作於紙上公司(境外公司、離岸公司)的用途,當然不是心甘情願的決定,而是整個國際反洗錢和反避稅壓力下的縮影,對台商來說,7月1日起模里西斯公司不能再被用於Holding(控股用)和Trading(交易用,在銀行開立帳戶),對台商來說將產生以下立即的影響:

1. 稅務風險

如果是以模里西斯公司作為大陸台商的境外母公司,那沒有選擇,台商只能更換境外母公司,但如此一來極可能被視為股權轉讓,被要求繳納企業所得稅,台商就算依模里西斯官方建議,進行所謂的「遷冊」,也就是將模里西斯公司辦理遷址,跨國遷移註冊地到允許模里西斯公司遷入的第三地國家或地區。

但之前專欄已分析過,首先,大陸各地官方對「遷冊」理解不一,稅務機關的看法更是南轅北轍,有的地方政府承認「遷冊」不是股權轉讓,但也有地方稅務機關將遷冊後的新法人主體視為新股東,要求依股權轉讓規定納稅。

2. 銀行帳戶風險

台商萬一有以模里西斯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那問題也很麻煩,因為每家銀行面對模里西斯公司7月1日大限的政策不一致,但一致的是在反洗錢KYC(Know Your Customer)國際監管壓力下,每家銀行都會要求台商的模里西斯公司帳戶進行調整,不然,日後銀行面對主管機關的檢查也過不了關,總不能模里西斯公司主體都沒有法律地位了,銀行仍允許資金在模里西斯公司的帳戶中進出,台商應主動和銀行聯絡,瞭解銀行對模里西斯公司開立帳戶的態度及後續調整作法。

3. 業務風險

如果台商有以模里西斯公司做為主體和客戶進行簽約,取得所謂的供應商編碼(vendor code),那就要注意一旦7月1日後,是要新設立公司和客戶簽約,還是和客戶討論怎麼進行合約及供應商編碼的轉換,實務中有些跨國企業或世界五百強已不太願意和第三地免稅天堂公司簽約,因為擔心給外界造成自己鼓勵避稅的不良觀感,這也是台商未來要再設立新的境外公司取得供應商編碼時必須考慮的重點。

4. 上市風險

實務中已有準備回台KY掛牌或申請大陸A股掛牌的台商,因疏忽了模里西斯GBL 2公司將於7月1日失效的問題,在上市審批過程中被主管機關質疑的情況,就算是已經掛牌的台商,若上市主體的境外股東方有模里西斯公司,也必須要思考7月1日後何去何從的問題。


浩富解析:

境外投資方的任何異動,歸根結底都是稅負:

無論是2017年的汶萊政府取消國際商業公司(IBC)註冊,
還是2019年以來開曼及BVI公司法實質性要求引發的投資方變動,
再到今天模里西斯金融法規所進行的調整,

所有以投資控股為目的設立的境外公司,無一例外的,除了需要聽取秘書公司對於境外公司異動的建議之外,必須要面對的,是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對於該等異動的徵稅態度

怎麼辦?投資架構精簡瘦身已是必然的趨勢

調整過程中可能涉及的稅務問題、資金流通、營運流程,甚至是供應鏈的整體改造之影響極其複雜,必須審慎評估。

台商企業除了調整歷史背景下的現況問題,同時重新思考跨國投資營運模式,從「整體投資架構、跨國營運流程、合理租稅安排、資金靈活運用以及實質有效管理」等各大面向分析,確立專案計畫分期實施,確保集團資源整合,以達效果最佳化。


原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林嘉玲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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