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以來,新南威爾斯州稅務局持續加強對在擁有該州住宅物業的外國購屋者徵收8%的附加稅和2%的年度土地稅的執法力度。Bartier Perry律師事務所表示,現徵收的附加稅、罰款和罰則的數量,顯示許多報稅代理人、房產經紀人和律師未能正確計算購屋所衍生的稅負。單以購屋者附加稅來說,金額就通常落在30,000澳元到100,000澳元以上不等,且另需加上每年徵收外國附加的土地稅。
原新聞出處:【 Bartier Perry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