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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美國稅務】

台商赴美投資的稅務負擔

引文:

台商投資美國,稅負考量很重要,若台灣公司直接投資美國公司,跨國所得稅約為45%左右;若是利用他國事業間接投資美國公司,雖跨國稅負有機會降至40%左右,但須留意租稅協定的適用,若遭美方排除適用,稅負成本將會大增。

在美國成立子公司之方式:


浩富解析

近年來台美經貿關係愈趨緊密,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更是睽違五年重新啟動;因此台商投資美國,稅負成本為重要的考量的因素之一。

採直接投資方式,盈餘匯回台灣總稅務成本約為45%;若考量到間接投資為例,相關的扣繳稅款可以於台灣抵減營所稅,總稅務成本可降至約為40%。然而,近幾年跨國投資,美國稅務局會去檢視第三地投資的合理性,即考量投資規模、員工數、機器設備等資本規模。總而言之,間接投資雖然可以減低稅務總成本,但第三地投資合理性,為美國國家稅務局觀察重點,台灣企業不可不慎。浩富集團具有多年專業美國稅務經驗的執業會計師,可協助您符合各項稅務規範。


原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2021/10/05 |程士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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