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時,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確認了對一名瑞士資產經理人的定罪,原因為經理人親自將一個裝載他位於蘇黎世公司的109名前美國客戶的數據的記憶卡遞交給美國當局(判決 6B_216/2020)。法院裁定這已構成代表外國的禁止行為,並贊成對他處以10,000瑞士法郎的罰款。
原新聞出處:【Lenz & Staehelin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