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一項多邊協議,目的是交換有關數位平台收入的資訊,而16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一項協議,支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經合組織」)關於共同申報準則(CRS)規避之安排和不透明離岸結構的示範強制揭露規定。
CRS是一項國際標準,於經合組織下的國家依據該標準,收集其國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帳戶持有人的資訊,將其傳遞給其他國家機構作稅收執法用途。於在2016年推出後不久,明顯發現有心人士開始設計如何規避CRS的計劃,因此經合組織制定了一種揭露方法,要求納稅人和中介機構報告此計劃中的相關內容,以便對其進行分析並開發適當的計算器。強制揭露規定隨後擴展至涵蓋新的金融產品,例如加密資產,但尚未被CRS系統的參與者廣泛實施。
新的多邊主管機構協議的16個簽署方,現已同意在相互往來中採用經合組織的強制性報告機制。每個司法管轄區將從中介機構收集訊息,這些中介機構已經確定了那些規避CRS計畫,以及偽裝離岸資產受益所有人的架構。每年司法管轄區都會將該訊息自動傳遞給納稅人的稅務居住地司法管轄區。
目前簽署的國家為百慕達、比利時、開曼群島、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賽普勒斯、格恩西島、芬蘭、冰島、馬恩島、澤西島、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和英國。
此外,22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多邊主管機構協議,將依經合組織數位平台報告立法範本自動交換資訊。該協議允許簽署國家自動交換數位平台營運商於共享和零工經濟平台收集的商品交易、收入及銷售訊息。
該協定的簽署國為阿根廷、比利時、保加利亞、加拿大、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賽普勒斯、愛沙尼亞、芬蘭、冰島、愛爾蘭、拉脫維亞、盧森堡、馬爾他、荷蘭、紐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和英國。
這些司法管轄區將會交換數位平台營運商收集平台賣家在網絡經濟中及經過那些平台買賣商品所實現的商品交易及收入資訊。
原新聞出處:【STEP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