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修改了香港在其第28項建議的評分由部分符合改為高度符合。該建議與風險基礎洗錢防治(AML)監管相關,監管指定的非金融業務和專業服務,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在2019年9月的評估中認定香港境內未有完全執行。香港在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中仍有4項只達部分符合,其中包含與虛擬資產相關的第15項建議,並將持續定期跟進。
原新聞出處:【FATF 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