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加拿大法律產業的14個省和地區機構已提交一份申訴,挑戰新的強制性披露制度(MDR)在可報告和需通報的交易方面的合憲性。
這些規則頒布於今年6月C-47號法案中,要求納稅人、推動者以及法律專業人士在內等顧問,對其參與的避稅交易向政府提供訊息,否則將面臨重罰。這些規則適用於2023年6月22日後的交易,但對於在該日期前已經參與「需通報交易」和「應申報之不確定性稅務處理」的納稅人,仍需通報。
然而,加拿大律師擔心 MDR 可能造成法律顧問和其客戶間的利益衝突,因為律師必須遵守可能與其對客戶的專業保密義務產生衝突的法律。
這份請願書是由加拿大法律協會聯合會(Federation of Law Societies of Canada,FLSC)於9月11日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提出的,旨在豁免法律專業人士遵守這些規定。關於此申請的聽證會已定於10月20日舉行。與此同時,FLSC 還要求暫停將這些規定應用于律師,直到最高法院就此問題作出決定。儘管加拿大聯邦政府已同意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此禁令,至少要到11月20日才會解除。 FLSC 表示,這個案件引發許多與其2015年成功挑戰《犯罪所得(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法》相同的問題。
歐洲律師對歐盟 DAC6 指令中的相應條款提出類似的挑戰。在2022年12月,歐洲法院同意該措施侵犯法律職業特權的權利(ECJ C-694/20)。
原新聞出處:【STEP 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