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的財政部長發佈了對第三國在稅務事務上合作的最新評估,英屬維京群島(BVI)和哥斯大黎加都被移出了「附件I」中不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
對於英屬維京群島(BVI)來說,這是一項特別重要的決定。自從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全球透明度與稅務信息交換評估論壇(全球論壇)發布了其對BVI是否遵守「國際稅務信息按要求交換(exchange of tax information on request , EOIR)」的審查結果後,該地降級為部分合規。然而,BVI已經通過《2022 BVI商業公司法修正案》和《2022 BVI商業公司法修訂法規》對其有關EOIR的框架進行修改,並於2023年1月1日生效。
因此,在2023年8月,全球論壇決定對BVI進行一次補充性審查,審查結果為歐盟行為準則小組(商業稅收)將BVI移出EOIR的附件I名單,升級至正在進行加強監督並已承諾改善稅收合作的附件II名單。BVI將保持在附件II的名單上,直至補充性審查結果出來。 哥斯大黎加也被從附件I名單中移除,並轉移到附件II名單,這是因為該國通過修訂國內所得稅法獲得批准,對境外來源所得免稅制度進行了修改,這些改革包括對領土性原則範圍的澄清和引入對境外被動收入的新徵稅制度。
馬紹爾群島也被從附件I名單中移除,因其對經濟實質要求的執行有足夠的改善。四個司法管轄區已經被從附件II名單中移除。約旦和卡達通過修改有害稅收制度來履行他們的承諾,而蒙瑟拉特島和泰國已經履行了所有與國別國報告相關的待定承諾。隨著BVI和哥斯大黎加的加入,附件II現在共有14個司法管轄區。
安地卡及巴布達、貝里斯和塞席爾已被列入附件I名單。這三個國家均未達到全球論壇的EOIR標準。隨著這些更新,附件I名單現在包括16個不合作司法管轄區。
以名單結果而言,歐盟成員國現在可以針對這些司法管轄區採取各種制裁措施,包括成本不可扣除條例、提高利息和版稅的預扣稅,以及對於利潤分配的免稅額限制。
原新聞出處:【EU Council 2023/10/19】